第一百四十八章 韩晚第二次翻异

开封1044 夏嵋 1177 字 5个月前

郭琇才刚将自己和案子转到了御史台,韩晚也改了口,他要求御史台与开封府同审此案,理由是:六年前的劫货杀人案,以及内藏库伤人事件,都与市舶司无关,纯属转运使郭琇的陷害。

韩晚告郭琇栽赃陷害,请求两府同审此案。

韩晚早想好了,他要利用这次机会,给郭琇、曹茚、驸马都尉等人狠狠地一击。

韩晚的本意,自己只是一个经手人,所有私扣的货物、市舶司违规博买而获得的银钱,自己都没有往家里拿过一文。

所以,他觉得自己很冤,辛苦了十年,却落得这么个下场,他不甘心。

韩晚以证据不足为由,向御史台鞫司官抗争道,“我的要求并不过分,只希望开封府的鞫司官能够一同审理,以免有偏私。”

他所说的证据不足,是郭琇反诬告自己的那些事。

“每个月两次,我拿货送出去,郭琇派人收货,再转存常平仓。这事已经干了七、八年了,做不得假。他现在死不认账,我……我又没有证据,难不成,要求天上的神明来为我作证不成?”

韩晚气的不行,但他心里很清楚,神明即便会现身,也是不会为他作证的。

神明不会,但有人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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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白锦堂留下的记录里,吏人们找到了一些蛛丝马迹,上面是这样写的:

“庆历初年夏,小暑,准备着五千钱,并十船交引,十万担茶挑。十船入京,十万担茶挑入潜州,至池山,复归于虏。转运使另分付茶引。另取二十贯予袋家。”

三司吏人凭着这样的记录,抽丝剥茧,与常平仓、三司司库底账等逐一比对,终于,被他们找到了线头。

三司的底账是这样写的:

“庆历初年夏,大暑。收两浙路十万担茶挑,实收九万担,一万担折损。同日入库。”

算算时间,这实收九万担的茶挑,就是白锦堂记录里的那一批货,正是从白家拨出来的。

十万担茶货,钱呢?却是一分没付。

在三司的司库里,能够找出当时应付商户开具的白帖(白条),与实收的九万担茶货完全一致。